花東特派員張柏東/花蓮縣報導 現場(一) 現場(二) 現場(三) 現場(四) 一名年約47歲王姓男子,113年8月21日2時10分,駕駛大貨車沿臺9線由南往北行駛,行經臺9線177公里處時,不慎自撞中央分隔島,導致車輛翻覆至南下車道並撞倒3支路燈,影響南北雙向車輛通行,造成王男手腳擦挫傷未送醫,警方到場後依規定受理,並通工務段到場清除碎片及油漬,本案於5時27分恢復雙向通行,至於肇事原因尚待警方調查釐清。 新城分局呼籲,請用路人依照規定速限行駛,切勿有酒後駕車、疲勞駕駛、超速等違規行為,以維護自身及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