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銘/高雄報導】高雄市路邊身心障礙者專用汽車停車位由於免收停車費,常遭長期占用,為提高停車位周轉率,10月1日起將實施收費管理,持有身障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或懸掛專用車輛牌照者,仍享有停車優惠。
截止今年7月31日止,高雄市身障專用汽車停車位共有1177格,而有效的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共有57837張,由於僧多粥少,加上免收費,時常發生被長期占用的不公平現象,使得身障者面臨停車需求時,總是一位難求,進而建議採收費管理,避免把免費的身心障礙者專用汽車停車位當成私人停車位,政府照顧身障者的美意遭扭曲。
高雄市交通局指出,為使公共停車資源更公平、有效利用,並維護身心障礙者停車權益,從10月1日起,高市路邊身障者專用停車位將實施收費管理,依各公告停車收費路段費率採計時或計次收費。
持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或懸掛專用車輛牌照,計時停車格位,每天停車累計前4小時內免費,第5小時起依停車費率全額計收;計次停車格位半價計價。符合資格之外縣市身心障礙者,車輛停放於計時或計次停車格位,均以半價計價。
交通局呼籲,一般車輛嚴格禁止停放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身障車輛禁止長期占用專用車位,市府將加強取締。
報社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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