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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有關國土計畫提交功能分區時程,縣府重申國土署應先完成相關子法立法並說明對於民眾權益之影響,在消弭民眾疑慮並取得議會同意後,才會提報國土計畫功能分區預定於114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規原應於113年6月30日前將轄區功能分區圖報部審議,惟因國土管理署尚未完成土地使用管制相關子法之訂定,相關說帖亦過於片面,民眾因擔憂權利受損而陷入恐慌,自本縣功能分區圖公開展覽後即陸續接獲人民陳情案件共計8百多件,為避免民眾權益受損,縣府遂暫緩本縣功能分區提報作業,本縣議會亦決議功能分區圖報部前須取得議會同意。
內政部董政務次長就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問題,於今年8月16日率隊至本府拜會研商時,縣長許淑華於會中已明確表達,國土署應先完成相關子法立法並完整說明對於民眾權益之影響,在消弭民眾疑慮並取得議會同意後,才會提報本縣國土功能分區圖。
縣長許淑華表示,日前報載內政部董建宏次長表示本縣已經承諾會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1事,與8月16日縣府所表達之立場有所出入,許縣長重申,基於民眾權益保障的考量,本縣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之前提並未改變,國土署先應完成相關子法立法之作業,並完整說明對於民眾權益之影響,在消弭民眾疑慮並取得本縣議會同意後,才會提交。
地政處長唐仁梂說明,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後的土地使用管制,對於民眾影響甚鉅,不應在土地使用管制相關規定未完成立法前,即要求地方政府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仍請中央重視民眾的權益,在相關配套未完善前,勿倉促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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