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全運在雲林
嘉市潮選店
日本沖繩月
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光織影舞
廠商廣告

花東特派員張柏東/花蓮縣報導

花蓮地檢署

花蓮地檢署偵辦被告林〇〇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15條之1第1款,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無故以照相、錄影攝錄其性影像、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違反兒童意願使其被拍攝性影像等罪嫌案件,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林〇〇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滅證之虞,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爰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下稱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花蓮地檢署於日前接獲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通報,花蓮縣某國小老師在學校公共廁所內,以手機竊錄女學生如廁影像,地檢署立即指派王凱玲檢察官偵辦。

經執行搜索並將被告林〇〇拘提到案後,認被告林〇〇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專案小組刻正積極追查及釐清被害人數。

校園安全向來為地檢署所重視,任何形式破壞校園安全均為法所不容,地檢署定當結合轄內警政、社政、教育各網絡單位,落實婦幼權益之保障及校園安全之維護。


 

分享

遭繩索纏住|富里羅山有機村發現受困穿山甲,搶救脫險送醫!

成大醫院雲林斗六分院營養師胡靖意 提供糖尿病腎病變飲食營養安全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