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銘/高雄報導】高雄市湖內分局一名袁姓警官上周五(25日)酒駕行經苓雅區建國一路時,遭到苓雅分局員警攔查,經實施呼氣酒精檢測,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湖內分局今(28)天加重懲處,對袁姓員警記2大過免職,分局長和單位直屬長官連坐處分。
25日凌晨1點,袁姓警官開車行經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時,遭到苓雅分局員警攔查,員警發現他身上散發酒味,立即對他實施呼氣酒精測試,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於是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事後更查出,他是湖內分局2線2星的警官,由於正值高雄市議會開議期間,且是警察局被質詢的時間點,員警抓到自家人酒駕,引發警局高層震怒,湖內分局前一天根據「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對袁姓員警記一大過以上處分,並調整服務地區,今(28)天決定加重處分。
湖內分局副分局長蔡維展表示,經查袁姓員警當天是前往友人在新興區經營的酒吧飲酒後開車:「渠平時考核不佳,且行為嚴重影響警譽,將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從重研議予以一次記2大過免職處分。」
另外考監部分,分局長因就任未滿4個月,申誡2次,直屬單位防治組組長記過2次。分局長陳義宏表示,員警知法犯法最為社會大眾詬病,對員警違紀行為絕不姑息,將嚴格依照相關規定處理,並持續加強對全體員警的法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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