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銘/高雄報導】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被檢方指控涉詐1455萬助理費,檢調收網前一刻,黃紹庭搭機跑到中國,「躲了」3天才回台投案,他當時自錄影片澄清沒有詐領助理費,但被檢方聲押獲准後才坦白,並全數繳回犯罪所得,高雄地檢署今(28)天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偵結起訴黃紹庭夫妻及12名助理,但檢察官認為他已坦然認錯,配合司法偵辦,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今年9月26日清晨6點多,檢調針對黃紹庭涉詐助理費案前往黃紹庭的服務處兼住家搜索,但黃男庭卻在檢調收網前半小時,從小港機場搭機飛往中國廈門,讓檢廉無法在第一時間順利拘提他到案說明(所涉洩密罪部分另案偵辦);黃紹庭在中國時,自錄影片澄清自己奉公守法,從未詐領助理費,並於29日下午2點搭機返台投案,一落地就被檢警帶回偵訊,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
黃紹庭被收押後,向檢方坦承犯行,並把詐領的1455萬助理費全數繳回,協助檢方釐清犯案過程;檢方指出,黃紹庭從2014年12月25日當選高雄市議員後,成功連任3屆市議員,期間,他用妻子及12名助理的名義,填載不實高額薪資製作相關文件向高雄市議會辦理申報,等高雄市議會撥款後,再交代助理前往提領並交由黃紹庭統籌運用,或依黃的指示存入扣繳帳戶,以支應黃紹庭私人或服務處的電話費、台電電費、自來水水費等款項。
檢方認為,黃紹庭連任第2、3、4屆高雄市議員,是深受選民肯定的民意代表,但他竟利用議員身分,長期指示以申報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等手法,詐領助理補助費,犯罪所得高達1455萬餘元,惡性重大,且於查緝之初利用媒體資源散播不實訊息混淆視聽,但考量他犯後坦承全部犯行,並配合指證共犯,確實有利於釐清部分案情,且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有助於減少浪費司法資源,倘於審理時仍坦承犯行,建請法院念及其已坦然認錯、配合司法偵辦、並盡力彌補犯罪損害等情,予以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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