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銘/高雄報導】為保護魚蝦蟹類生態,高市海洋局跟部份區漁會公告,每年10月1日至隔年3月1日,禁止所有籠具漁船在興達港、永安區、彌陀區、林園區4大沿岸海域漁場劃定的限制範圍內捕撈,但仍有籠具在範圍內,海洋局會同海巡署沒入256個。
海洋局表示,籠具漁業為高雄市沿岸海域常見的漁業之一,漁獲原理為利用誘餌吸引目標魚蝦蟹類進入籠內覓食,因誘集效果良好,且具備構造簡單、操作容易、漁獲鮮度較佳等特點,廣受漁民的採用。
不過,近年資源保育意識抬頭,各區漁會有感資源管理及漁業永續利用的重要,在興達、永安、彌陀及林園區漁會轄屬漁民朋友的共識下,海洋局公告每年10月1日至隔年3月1日,禁止所有經營籠具漁業的漁船,在茄萣、永安、彌陀、林園公告沿岸海域範圍內進行籠具作業,期盼透過漁場海域的休生養息,讓水產資源得以繁殖成長。
因此海洋局最近會同海巡署,清除海域內違規施放的籠具,展現海洋資源管理的決心,共沒入256個,將持續取締,呼籲漁友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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