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家琛/新竹報導】新竹市決定自1月24日起至2月2日大年初五,啟動春節運價加價模式,每趟次按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三成。
新竹市政府表示,農曆春節運價調整方案比照去年實施標準,加成計費期間自1月24日零時起至2月2日(大年初五)24時止,共計10天,以體恤計程車駕駛在春節期間外出載客的辛勞。
新竹市計程車計費標準平時的起跳價為100 元(行駛1.25 公里);之後,每行駛200 公尺加收5 元,若車速緩慢(時速5 公里以下),每80 秒加收5 元。春節期間按原價加三成,若以平日價格100元為例,春節期間即為130元。
交通處表示,市府特印製中、英、日、韓四國語言收費說明,供計程車駕駛張貼於車廂後座,協助乘客清楚了解加成內容。
新竹市議員陳啟源說,計程車司機在過年期間放棄陪伴家人的休假,非常辛勞,過年又喜氣洋洋,習俗上的紅包文化就是分享吉祥,所以司機找零時,有些乘客不收取,「免找」的小費當成紅包感謝司機,但如果乘客未說「免找」,司機也不能強索,大家和和氣氣才能歡歡喜喜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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