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為政、林碧珠員林報導〕「網路求職輕鬆賺,妙齡女子淪為車手」,18歲陳姓少女為3萬元月薪而遭警方逮捕送辦。
剛滿18歲的陳女,剛出社會,想找工作,乃在社群網路平台看到求職廣告詞:「只要幫忙轉收物品到指定地點,就可以輕鬆賺錢,月入3萬多元」,陳女不知道自己正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
陳女於本月17日接獲指示,要到彰化面交,乃快樂從高雄搭乘高鐵來到彰化高鐵站,隨後搭車至約定地點,要與1名江姓民眾面交50萬元,員林警分局東山派出所員警,接獲線報後立即前往,當日晚上7點將與江姓民眾面交取款的陳女車手逮獲,查扣50萬元、工作手機和工作證等證物。
陳女對她的工作堅信不疑,但在警方百般解說下才逐步認清自己已淪為詐團共犯的事實,但已為之晚矣,員林警方將陳女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說,詐騙集團虛設假投資平台,對外宣稱「高收益」、「穩賺不賠」等誘人條件,讓民眾加入非官方認證的投資平台APP,再投入現金,初期先讓民眾拿到少許的獲利金,誘使繼續投入更多資金,最後,投入的資金血本無歸。
警方調查,江姓民眾就是在網路看到投資訊息而被吸引,在詐團話術引誘下答應面交投資款項,再由假投資的專員持假工作證,與民眾面交取款,江姓民眾在員警勸說下,才認清自己遭騙的事實,江姓男子感謝警方的幫忙而保住自己辛苦存下的積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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