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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信利/雲林報導】全國基層農會選舉明天周六(15日)登場,雲林地檢署繼前天起訴大埤鄉農會李姓會員代表候選人,涉嫌以每票1至2萬元向會員行賄,檢警又查獲另名李姓會員代表候選人,也涉嫌以每票1萬元買票,今天(14日)依違反農會法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呼籲強調,基層農會小組長、副組長及會員代表選舉,有意參選者及其樁腳,切勿以行賄方式尋求當選,依據農會法第47條之1規定,行賄及受賄者最重均可判處有期徒刑3年。
 
全國各級農漁會明天舉行組長、副組長、會員代表改選,大埤鄉農會本月12日傳出58歲李姓會員代表候選人,以每票1至2萬元向會員行賄被起訴,不料又循線查出另名61歲李姓會員代表候選人也涉嫌買票。
 
此次基層農會選舉,雲林縣20鄉鎮市有4鄉競爭激烈,其中登記會員代表候選人斗南有82人、大埤72人、口湖71人、水林63人,再依會員人數選出最多45席代表,其他16鄉鎮市農會和雲林縣農會選情相對平和。
 
其中第20屆大埤鄉農會怡然村農事小組會員代表,5名候選人應選3席,檢警12日查獲李姓會員為取得支持,以1票1至2萬元向5名會員行賄,已提起公訴。
 
檢警在偵辦過程中又發現,77歲魏陳姓女會員也收受另名61歲李姓會員代表候選人賄款,以1票1萬元代價答應予以支持,查扣現金2萬1000元、文宣品等證物。
 
雲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其中魏陳女會員予不起訴處分,李姓候選人則以15萬元交保。
 
雲林地檢署指出,另根據鼓勵檢舉妨害選舉要點第3點規定,查獲農會代表或其他樁腳行賄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50萬元。
 
查獲緊接著即將辦理的農會或漁會理事、監事、理事長候選人賄選或總幹事候聘人行賄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200萬元,
 
檢方籲請民眾若發現有妨害檢舉情事,可撥打檢舉專線0800-027-099(撥通後再按「4」),檢舉資料絕對保密,以期共同淨化公平、公正選舉風氣!(圖/檢方提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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