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台水企業工會與台水公司,簽署團體協約,將可促進勞資穩定和諧,再創共好。
台水公司本月17日在第11區管理處大禮堂舉行「台水公司與企業工會」及「第11區管理處與第11區管理處企業工會」團體協約合併簽約典禮。
簽約儀式由台水董事長李嘉榮、台水企業工會暨第11區管理處企業工會理事長董季琪、第11區管理處長曾盛一,代表勞資雙方完成簽署,勞動部長洪申翰、經濟部國營司副司長劉起孝、立委黃秀芳、彰化縣勞工處長何俊昇、勞動部司長王厚偉和漢翔工會等人出席見證。
台水公司與企業工會第4次修訂團體協約,依據既有版本進行討論,歷經充分溝通和協商,旋即達成共識,增訂利潤共享條文,如:「為激勵同仁工作潛能,提升生產力,甲方應建立公平、公正的獎金核發原則」,同時與時俱進調整部分勞動條件和優化福利,如:「發給休假補助費」、「撫養年幼子女者,得申請減少工作時間,不扣薪」等,雙方秉持照顧員工和會員的初衷,釋出最大誠意,齊心戮力追求全員共好,打造友善工作環境,落實永續經營目標。
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台灣產業能夠蓬勃發展,且在國際上被評為宜居國家,台水公司功不可沒,但台水公司能夠有如此表現,最重要是台水全體員工的努力,員工一直以來都是公司最重要資產,感謝台水公司和工會,以提升員工職場環境為優先目標,願意在團體協約條文增訂「台水員工撫育3歲以下子女者,得申請減少工時,不扣薪、不影響考績」,得以讓員工安心兼顧工作和家庭,此條文優於現行勞動法規,勞動部後續將鼓勵其他公司,在團體協約內參考增訂,期盼未來有更多公司,完成團體協約簽訂,提升各家企業的職場環境。
立委黃秀芳感謝台水公司和工會同仁,在第一線服務民眾,提供穩定和高品質的自來水,但水價多年未調漲,水價調整是未來需要面對的課題,除外,台水公司團體協約條文內容,能夠優於現有法令,實屬不容易,感謝台水工會成為員工最堅強的後盾,未來將持續與勞動部進行勞工相關法令修訂,打造更友善的職場環境,保障勞工權益。
台水公司董事長李嘉榮感謝企業工會董理事長,為員工權益積極發聲,同時體恤公司的經營挑戰,本次團體協約,與工會進行多次溝通、協調,讓勞資雙方在誠信與和諧基礎上達成共識。這份協約簽署,象徵公司與工會攜手合作、共創雙贏,確保員工權益與企業發展並行,為企業永續經營,奠定更穩固的基礎。
台水企業工會理事長董季琪,感謝勞動部對該會諸多支持和幫忙,適時伸出「溫暖」的雙手,需向勞動部致上最大的謝意。
董理事長說,勞動部是非常值得被信任和尊重的主管機關,請多多關注現今勞動條件,應會發現許多進步,甚至完善,即足以證明勞動部的「付出」和「價值」。
董季琪理事長說,台水公司勞資雙方完成團體協約修訂簽署,展現勞資關係穩定和諧,持續以提升同仁勞動條件,照顧員工福祉為目標,創造公司與員工雙贏的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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