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雲林全運會
遊雲林抽好禮
勞動部雲嘉南分署廣告
蛇來好運轉
雲林、永續、微燈會
廠商廣告

花東特派員張柏東/花蓮縣報導

《台灣開放水域聯盟》在花蓮縣政府前拉白布條喊口號抗議
《台灣開放水域聯盟》在花蓮縣政府前拉白布條喊口號抗議
激流泛舟世界紀錄者Pedro Oliva加入抗議行列,希望花蓮縣政府遵守最高法院判決,還給海洋國家的民眾海上玩水的權力。
抗議|現場
在花蓮縣政府前拉白布條抗議
水域解嚴|在花蓮縣政府前拉白布條抗議
官員接下陳情書
花蓮縣府觀光處觀光產業科長鄭立渝在抗議現場回應說,七星潭海域長期被列為危險水域,東北季風強勁且長浪頻繁,溺水事故時有發生,基於安全考量,縣府才決定維持禁令。

《台灣開放水域聯盟》2/27日在花蓮縣政府前拉白布條和口號抗議,台北最高行政法院已裁定花蓮縣政府在七星潭公告的「禁止水域遊憩活動」無效,但縣府不僅未撤銷禁令,近期更於七星潭及崇德海岸新設告示牌,禁止民眾從事任何水上活動,引發水域愛好者及公民團體強烈不滿,要求縣府撤銷違法公告,開放水域遊憩權利;縣政府官員接下陳情書後表示,基於安全考量,縣政府才決定維持禁令。

花蓮縣府觀光處觀光產業科長鄭立渝在抗議現場回應說,七星潭海域長期被列為危險水域,東北季風強勁且長浪頻繁,溺水事故時有發生,基於安全考量,縣府才決定維持禁令。

不過2/27日抗議活動結束後,花蓮縣政府當天傍晚又發布新聞稿說,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及60條規定 ,縣府為確保鄉親生命安全,部分開放七星潭安全海域從事水上遊憩活動!

新聞稿說,為維護遊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安全,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及60條規定與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及第6、7及8條等規範, 花蓮縣政府於106年6月21日公告七星潭風景特定區禁止從事任何水域遊憩活動(府觀產字第1060104019號),112年8月10日已刊登政府公報,符合行政程序法並正式生效。

觀光處表示,縣府於106年間基於七星潭海岸風景特定區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公告全台十大危險海域,冬季東北季風強勁及岸際亦時有長浪發生等風險因素,且依據本縣消防局統計,99年至114年有多人溺斃。考量遊客安全,以及配合行政院「向海致敬」政策,開放民眾親近海洋,縣府於109年4月委託高雄科技大學學術團隊針對七星潭風景特定區(北至和平溪出海口)沿線海域資源及本縣未來海洋活動發展之可行性進行調查研究。持續滾動檢討水域開放之可行性,俾符中央政策推行及民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有所依循。爰此,目前開放安全水域區域:1.板下至崇德隧道口離海岸線50公尺之內,開放水域遊憩活動通行水域。2.奇萊鼻燈塔以南到花蓮溪出海口。3.預計未來評估開放奇萊鼻燈塔下水肺潛水區,提供喜愛潛水的從事水域活動。

上開公告外,經縣府同時於110年間委託東華大學辦理「本縣奇萊鼻燈塔以南至花蓮溪出海口海岸水域遊憩活動整體評估規劃案」,及112年委託花蓮縣海上救生協會辦理「美崙溪出海口海岸水域遊憩活動整體評估」作為依據,歷年並持續推動預防溺教育訓練等研習課程,以期未來適度開放水域之際,保障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民眾生命安全。

觀光處觀光產業科長鄭立渝:基於安全考量,縣府才決定維持禁令。
《台灣開放水域聯盟》發言人李元治說,縣府「藐視司法、行政濫權」。
花蓮縣政府:為確保鄉親生命安全,部分開放七星潭安全海域從事水上遊憩活動!
花蓮縣政府:為確保鄉親生命安全,部分開放七星潭安全海域從事水上遊憩活動!

《台灣開放水域聯盟》發言人李元治說,明明歷經四年訴訟,最終最高行政法院裁定縣府公告無效。然而,法院判決後,縣府不僅未撤銷禁令,反而進一步強化封鎖措施,甚至要求海巡與警方取締相關行為,讓民間團體痛批縣府「藐視司法、行政濫權」。

激流泛舟世界紀錄者Pedro Oliva說,他一生極限冒險的紀錄不但橫跨五大洲,更包括火山、雪地等極端環境。每次的驚險冒險挑戰,都令人印象深刻,沒想到台灣是個自由民主的海洋國家,竟然禁止民眾親近海洋。希望花蓮縣政府遵守最高法院判決,還給海洋國家的民眾海上玩水的權力。

為了捍衛海洋使用權,民間團體號召2月27日(崇德安檢所)及2月28日(七星潭安檢所)舉辦「2025發現未來大遊行」,以行動抗議縣府無視司法判決,持續推動不合理的海域封鎖政策。

法院判決無效|縣府仍執行封鎖

回顧本案,2020年7月,花蓮縣政府在七星潭、崇德海岸等地公告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引發眾多水域愛好者反彈,並發起海陸大遊行,訴求開放安全水域供民眾使用。然而,抗議行動不僅遭海巡單位函送,更有參與者被裁罰新臺幣6萬元。事後,民間團體依法提出訴願與行政訴訟,歷經四年纏訟,花蓮地方法院判決縣府敗訴,最高行政法院最終裁定縣府公告無效。

然而,縣府並未依判決撤銷相關告示,反而在法院判決後進一步強化封鎖措施,並新設告示牌,禁止一切水域活動,甚至要求海巡單位與警方取締相關行為,遭質疑藐視司法、行政濫權。

面對縣府的持續封鎖,民間團體決定再度以行動表達抗議。他們表示,儘管 2月仍屬寒冷季節,並非適合水域遊憩的時機,但若現在不站出來,到了夏天問題仍不會解決。

參與者強調,希望透過行動測試縣府執法態度,甚至直接向海巡與警方「拜託開單」,要求縣府人員親自到場執行取締,而非僅依賴海巡與警察代勞。

值得注意的是,疫情前,花蓮縣政府曾鄭重表示將檢討水域禁令,並預告修正公告,開放部分安全水域供民眾使用。然而,如今政策卻不但未開放,反而更加嚴格,令許多關心海域權益的民眾質疑:「縣府當年開會討論的承諾是否已被遺忘?」

民間團體強調,這次行動並非單純的對抗,而是希望透過具體行動促使縣府回應問題,並要求縣府應立即遵守法院判決,撤銷無效公告,回應民間訴求,為花蓮的海洋資源找到更合理的管理方式。

《台灣開放水域聯盟》指出,花蓮縣七星潭海域從2017年公告禁止任何水上遊憩活動迄今,台灣開放水域聯盟於2020年展開抗爭活動,以「海域解嚴」為號召,纏訟三年,一審敗訴的花蓮縣政府2023年7月12日上訴仍遭駁回,法院認為七星潭這個禁區(20米等深線以內的紅底區塊)在海上難以界定範圍,駁回上訴。

七星潭海域|示意圖

禁止水域活動妨礙人身自由,政府限制水域遊憩活動,應提出充分理由,豈能任意劃設範圍說禁就禁,亦無明確界線供一般民眾遵循;《發展觀光條例》是用來促進觀光的,而不是讓政府拿來限制人民自由的,台灣要進步,應以安全教育取代禁止公告,政府無權禁止人民親水,法院判決公告違法,縣府竟繼續違法,於七星潭及崇德海岸新設告示牌,維持原違法標示,禁止任何水域活動。

為捍衛人民親水權利,《台灣開放水域聯盟》將以公民不服從行動,抗議縣府無視司法判決,推動違法的海域封鎖政策,還我海洋國家,水域解嚴。

分享

造槍打獵|警察在鳳林逮捕槍客,查扣4枝長槍和製造工具!

奇萊玩一夏|自行車之旅,即日起至3/8日開放報名,市長魏嘉彥廣邀民眾慢遊花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