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銘/高雄報導】越南籍金姓移工不滿同鄉阮姓女友提分手,相約談判,阮女騎車載金男,金男竟從後方持利刃割喉,阮女當場死亡,金男也割頸輕生,送醫救回一命,被依殺人罪判處14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歲阮姓女子和25歲金姓男子都是越南移工,金男在苗栗工廠上班,阮女則在高雄工作,分隔兩地感情生變。金男不滿阮女提分手,2023年8月15日深夜南下,帶著剛買的水果刀相約談判。
阮女騎車載金男行經岡山成功路巷道,金男持刀割阮女頸部,造成11公分切割傷、甲狀軟骨6公分破洞、右側頸動脈遭切斷、聲帶開口裸露,阮女當場摔車倒地,血流不止傷重死亡。金男也自刎倒地,路人報警送醫救回。
橋頭地院審理,金男坦承殺人,但否認預謀犯案,聲稱水果刀是受阮女請託購買削水果刀具,但金男案發前曾傳訊息向媽媽、姊姊等家人道別,已生與被害人玉石俱焚之意;他和被害人在2023年8月13日吵架被提分手,而認定金男為預謀殺人。但考量被告家屬以50萬元台幣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刑事和解,且年紀尚輕,應仍有再教化之可能,判處1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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