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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特派員張柏東/花蓮縣報導

花蓮地檢署

針對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積極參與罷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一案,爆發大規模「格式錯誤重簽」、「提前連署」及「死亡人偽簽」等爭議,花蓮縣議員吳建志4/15日偕同多位地方民眾,正式前往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告發,控告沈伯洋與罷免團體「微光花蓮」相關主事人,包含領銜人李美玲、綽號「八炯」的温子渝、「閩南狼」的陳柏源,涉嫌教唆偷跑、偷簽、偽造文書、妨害選舉、違反《選舉罷免法》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多項罪嫌,要求地檢署儘速依法分案偵辦、從嚴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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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議員吳建志說明提出告訴原由

吳建志指出,罷免傅案第二階段連署書爆出高達4,000份格式錯誤須重簽,沈伯洋更親自證實,正以「掃街挨戶」與「火車站設攤」方式補簽,引發社會質疑。此一行為已逾越法定連署期間,涉及「延長時效」、「重製意願」、「補簽造假」等重大違法,嚴重破壞我國選舉制度公平性與正當性,絕非單純疏失。

此外,根據第一階段中選會查核紀錄,罷免名單中竟出現有2月1日之前已死亡的民眾,卻列名於2月3日之後始啟動的罷免連署名冊,顯示有人蓄意頂替簽名、偽造意願,情節重大,應依刑法第210條、216條、《選罷法》第146條、《個資法》第41條究辦。

吳建志強調:「連署可以,但不能違法。沈伯洋與罷免團體公開承認補簽與格式錯誤行動,已構成教唆與偽造。中選會早已明文規定,自製連署書屬偽造文書,試問這樣的團體竟還能大張旗鼓補簽、宣傳,難道法律對綠營就能例外?」

對比之下,近期台北地檢署已針對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之行動,以偽造文書與違反個資法為由,約談相關罷免團體幹部,吳建志痛批:「藍營罷免案遭檢調雷厲風行、迅速約談,綠營罷免案卻宣稱『無人檢舉不查』,這樣的雙重標準,讓人民無法信任司法!」

他呼籲花蓮地檢署應即刻立案,勿為政治考量而冷處理、推諉卸責,否則將讓「偷跑偷簽」、「補簽造假」成為罷免常態,徹底毀壞民主根基。

最後,吳建志強調:「人民有罷免權,但不能踐踏法治。民主不能靠造假維持,法律不能淪為工具人!呼籲檢調單位以相同標準辦理、以法律還原真相,莫讓沉默成為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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