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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    納稅義務人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罰鍰等稅捐者,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醒可向該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金額不受限制,延期最長一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
縣府稅務局指出,依據114年4月17日發布的台財稅字第11404554260號令,「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辦理上述申請服務。
   稅務局說明表示,縣內納稅義務人受美國評估及實施對等關稅政策影響期間內,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得依上開審核原則,申請免加計利息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稅務局將從寬協助辦理。
申請適用的範圍對象為(一)營利事業(營業人、產製廠商或機關團體)、(二)個人;申請事由(一)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支持或協助等相關措施者。(二)營利事業因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致營業收入減少。(三)個人因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致被減薪、非自願離職、工作日減少或其他情形;適用稅目: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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