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於114年3月接獲情資,有不肖成員於清明節假期,利用汽車旅館的隱密性進行販售大麻花及大麻菸油,以謀取暴利。
警察局接獲報案後,於深夜展開跟監蒐證行動,鎖定嫌犯身分及行蹤後,報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於114年3月26日,成功逮捕潘姓嫌犯及其同夥,查扣大麻花2包(總毛重:242公克)、含有大麻成分之菸彈1盒(內有:100支,總毛重:1564.13公克)、行動電話1支及現金5,000元等證物。全案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花蓮縣警察局長陳百祿強調,毒品零容忍是政府的一貫立場,除要向上追查該批毒品來源外,亦將持續加強對毒品犯罪的查緝力度,確保社會安全,呼籲民眾如發現可疑或不法情事,請即向警察機關舉報,共同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