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醫療器材行積欠勞、健保費,老闆屢傳不到,遭法務部彰化執行分署拘提,並將一棟透天厝查封,義務人發現無法逃避,只好乖乖將欠繳的166萬元繳清。
分署發言人盧美娟主任執行官說,鹿港鎮一家牙科醫療器材行,滯欠百餘萬元勞健保費,107年起陸續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分署調查,至110年,器材行已積欠90萬餘元,分署書記官通知負責人報告清償計畫,但義務人屢傳不到,分署持拘票將器材行老闆拘提,此時,老闆娘才提供一棟鹿港透天厝作為擔保,經辦理分期才暫時獲得釋放,但器材行受疫情影響而無法按時繳款,加上舊款未清,致欠款越來越多,分署執行人員多次電話催繳,老闆仍無法如期繳款,分署乃廢止分期優惠辦法,並決定將提供的透天厝予以查封。
分署書記官前往透天厝張貼封條前,再好心以電話向老闆催繳,但老闆希望勿拍賣太太提供的房子,以免引起家庭糾紛,老闆表示,將向地下錢莊借錢清償,書記官聞悉後勸老闆另覓其他資金來源,勿向地下錢莊借款,以免造成家庭紛爭。
分署說,老闆終於由好友陪同到分署繳清積欠的166萬餘元「勞、健保費」,並感謝書記官勸導勿向地下錢莊借錢的念頭,他慶幸有友人樂意借錢代償。
老闆將不動產塗銷查封登記後,再以房子向金融機構貸款,然後還給好友,分署當天就以最速件塗銷老闆太太提供的不動產查封登記。
彰化分署表示,事業單位繳納的勞健保費用,為員工享受勞健保福利的重要基石,公司如果確實有經濟問題而無法一次繳納,可提出相關資料,經核准後辦理分期,並按期繳款,如執意不繳,擔保人財產將由分署執行。
分署指出,滯納勞健保費,將加計滯納金,非常不划算,希望事業單位繳清積欠的勞健保費,落實公法債權執行和勞健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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