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今年4月,台中市十三期完成土地分配,全案總開發面積約230公頃,地主人數2400餘人,土地面積廣闊且地主人數眾多,其所處區位條件極具發展潛力。然而地主期盼領回土地,已經歷時有10餘年,而地政局也承諾會參考土地所有權人的意見,並達到兼顧合法、合理以及遵守公平原則之標準來完成土地的分配。
但是近日議員何文海接到民眾陳情,獲報許多有關十三期重劃後產生的不公平事件,係關於本區位重劃後,有許多較好的地段,都被市府編入台中市政府所擁有之抵費地。這些較好的地段,包含十字路口之角地,或者坐落在重要交通幹道上的大塊土地。原十三期地主知情後,向台中市政府反應,但是市政府都以法令限制為理由,而不作為。
除此之外,還有地主陳情,有部分接獲小道消息之人,都用原價之七至九折的價錢,購買十三期重劃公設土地,而後再參加十三期重劃,最終分配到相當好的位置,讓大部分的地主感到相當不公平,地主甚至認為,就是特權介入,才影響台中市政府對十三期重劃的配地方式。
對於地主的陳情與反應,市政府皆用法令限制而無作為,因此,何文海表示,土地重劃的目的就是為了創造原地主的利益,然而目前的「市地重劃辦法」已經是三十幾年前所制定的法律,並不符合現代社會的需求,要求市政府應該向中央反應,此法已不符合時代需求,應該重新審視「市地重劃辦法」,以達成相關民眾以及市政府的最大雙贏局面。
地政局回應局表示,公辦市地重劃土地分配主要依據內政部訂頒市地重劃實施辦法及市地重劃作業手冊之規定,地政局在分配過程均優先考量地主權益並秉持公平公正原則辦理,絕無與民爭利及分配不公情形。
另有關何議員建議重新審視市地重劃實施辦法部份,將適時向中央主管機關反映,以符合土地所有權人之期待,創造市地重劃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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