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鑑於全台唯一無火葬場縣市,彰化縣府選定芳苑鄉籌建俗稱火葬場的﹁彰化生命園區﹂,但遭芳苑鄉和隔鄰二林鎮民強烈反對,擔心影響村民健康、孩子健康、環境污染和稻米種植,去年10月居民組自救會抗爭,,今(18)日更有百餘名村民搭乘遊覽車到彰化地檢署申告提出評估報告的﹁以境建築師事務所﹂和縣府承辦人偽造文書,自救會說,鄉長林保玲從未同意興建火葬場,但評估報告卻說鄉長同意,請檢察官主持公道,維護村民健康,撤銷火葬場興建案。
針對自救會抗爭和控告,縣府民政處回應表示,彰化縣火化場基地篩選原則,係以一元化生命園區,供﹁殮、殯、奠、祭、火化、安奉﹂需求,考量區域環境、基地條件、開發規模和地方民意等條件,綜合評估擇定現址殯葬用地辦理,過程皆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縣府說,自救會刑事提告無非是村民為反對火葬場設立的策略,縣府不予置評,但希望村民要用科學、理性態度面對火化場對現代城市長遠發展的重要性和相關規劃設計,而不是用濫訴手段干擾行政程序,浪費司法資源。
百餘名自救會村民持反火葬場興建大小旗幟,由反火葬場協會理事長陳光輝、副總幹事林麗美、芳苑鄉代陳美慧等人陪同前往彰化地檢署提起告訴,村民先在地檢署外宣示反對興建火葬場決心,認選址評估報告和縣府人員有違反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之嫌,隨後由八名代表進入地檢署按鈴申告,由檢方受理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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