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基於少子化為國安議題,政府在面對少子化情勢下,為幫助青壯年勞工彈性育兒照顧不離職,雇主留才不缺工,勞動部規劃「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修正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放寬能以「日」申請育嬰留停,家庭照顧假以「小時」計,自115年1月1日起施行。
縣府社會及勞動局明表示,育嬰留停以「日」請,現行勞工於兒女3歲前,可以申請2年育嬰留職停薪,其中6個月期間政府提供8成薪資補貼。115年起,勞工可以在原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內選擇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天數不超過30日;雙親合計可以請60日,並仍可以請領8成薪資補貼。
而家庭照顧則可以「時」請,現行規定受僱者因家庭成員需要親自照顧時,可申請每年最多7天的家庭照顧假,併入一年共14天的事假計算,雇主不得拒絕或影響員工的全勤獎金、考績等。115年起,開放勞工以「小時」為單位申請家庭照顧假,原則以每日8小時計算,共計56小時;另有約定每日正常工作時數低於8小時者,得從其約定(如每日正常工時7小時,雇主得以每日7小時乘以7計算為49小時),但如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約定每日正常工時為10小時者,則應以每日10小時乘以7,共計70小時。用罄後若仍有緊急照顧需求,可將未使用的「事假」轉為以「小時」為單位請假,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另為鼓勵雇主支持受僱勞工,依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3項第2款規定,申請以日為單位之育嬰留職停薪,勞動部也發布「友善職場育嬰留職停薪獎勵雇主實施要點」,對於僱用員工未滿30人之小微型事業單位,受僱者請畢以「日」為單位之育嬰留職停薪,按每人每日,政府提供1,000元獎勵金,以補貼行政與人力成本。每名子女合計發給30日為上限。
縣府社會及勞動局林志忠局長呼籲所有勞工及雇主一起處理現行少子化問題,在努力工作的同時,也要兼顧家庭生育延續的重要性,社會才能不斷永續發展。配合本縣南投好孕卡、生育獎勵金等各種福利政策,讓懷孕無煩惱,生活更美好。
《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內容,可上勞動部官網「建構友善生養職場專區」查詢,如有相關疑問,亦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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