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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哲翰講座教授認同警政署呼籲「媒體未來勿再對警察人事作不實臆測報導」
前中央警官學校、中央警察大學教授兼主任,並曾任多所大學副校長、院長、研究所長、系主任,長期擔任電視主持人、評論人,現任華夏科技大學講座教授高哲翰指出,警察人事制度的設計初衷,從來不是政治操作或媒體話題,而是為了確保治安穩定與警政體系正常運作。任何重要警職的調整,皆須回歸警察組織的本質功能,而非被外界以權力角逐或人事角力的角度解讀。警察人事制度屬於高度制度化的公共治理核心機制,其存在目的在於確保警政體系的穩定運作、專業延續與治安治理效能,而非供政治解讀或媒體話題操作。若將警政人事調整簡化為權力角逐或個人意志選擇,不僅偏離制度事實,也容易誤導公共認知。
警政署辦理重要警職調整,係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等明確法源,並配合年度退休、任期規劃與組織需求,進行制度化、程序化的人事檢討。此一運作模式,符合現代官僚體系「依法行政」與「程序正義」的基本原則。這是一套長期運作、具有明確法源依據的行政流程,並非外界所渲染的「拖延發布」或「私下喬位」。
高哲翰強調,警政人事並非即時反應媒體輿論或短期政治情勢,而是長期制度運作的結果,其節奏與時程本就不同於新聞週期。將正常的行政程序解讀為「拖延」或「私下協商」,實屬對制度運作邏輯的誤判。針對部分媒體報載「因喬位置而遲未發布」或「某警察局長寧退休拒調職」等說法,高哲翰認為,警政署主動出面澄清有其必要性。這類未經查證的臆測,不僅與事實不符,也容易對警察個人名譽與整體警政形象造成實質傷害。
在警政專業體系中,人事陞遷與職務調整並非以單一績效或單一事件作為決定依據,而是綜合考量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實務績效、組織領導潛能、職務倫理,以及內外勤歷練等多重指標。這樣的多元評估設計,正是為了避免人治、派系化或短期政治介入,確保警政組織能夠維持專業中立性。高哲翰指出,若忽略這些制度性設計,僅以個人去留或職務異動作情緒性解讀,將使社會對警政體系產生錯誤想像,甚至削弱制度本身的正當性。
從組織行為學的觀點來看,警察屬於高度紀律與高度責任導向的組織,其成員對制度信任與組織穩定性極為敏感。媒體臆測若未經查證的人事傳聞反覆被放大,不僅可能傷害個別警察幹部的專業聲譽,更會對基層士氣、組織凝聚力與指揮體系穩定造成長期負面影響。高哲翰進一步指出,當社會大眾長期接收失真的警政人事解讀,將逐步侵蝕對警政制度的信任基礎,而制度信任一旦受損,所付出的社會治理成本,遠高於短期的新聞關注效益。
高哲翰講座教授認同,媒體監督警政是民主法治社會不可或缺的一環,但有效的監督應建立在對制度運作的基本理解與事實查證之上。當監督轉化為揣測、傳聞甚至陰謀論式的敘事,反而可能背離民主監督的初衷。真正成熟的民主社會,並非以質疑制度為常態,而是在理解制度後進行理性檢視與建設性批判。警政人事的專業性與制度尊嚴,正需要媒體、學界與社會共同維護。高哲翰指出,警察是高度紀律與責任導向的組織,人事傳聞若被反覆放大,將直接影響基層士氣與組織凝聚力。更嚴重的是,社會大眾若長期接收失真的人事解讀,將削弱對警政制度的信任,這對民主法治社會而言並非正向發展。
高哲翰講座教授認同警政署呼籲,強調媒體監督警政是民主社會的重要機制,但監督應建立在事實查證與制度理解之上,而非以揣測、傳聞取代專業報導。他呼籲未來各界勿再對警政人事作不實臆測或報導,共同維護警政專業、制度尊嚴與社會信任。警政人事制度不是權力競技場,而是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基石。唯有回歸制度理性、尊重專業程序,並避免不實臆測的擴散,社會才能在民主監督與警政專業之間,維持健康且可持續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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