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家今天到場關心花蓮人民的生命安全與災害真相。》
今天1/28日,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正式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內政部長劉世芳、農業部長陳駿季,以及經濟部相關主管,涉嫌重大廢弛職務,釀成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重大災害。
我們的告發,不是政治操作,而是基於法令、事實與人命。
第一,中央依法應負疏散整備責任,卻完全失職依據《土石流及水災疏散避難作業要點》,災前疏散、路線規劃與收容整備,必須由「中央七部會」共同輔導地方完成。
但事實是——中央政府直到114年10月18日,才完成所謂的疏散計畫。換句話說,在災害發生之前,中央政府對高達 8,600 人的潛在撤離人口,完全沒有任何正式疏散計畫。
這不是行政瑕疵,這是制度性失職。
第二,撤離人數評估一日暴增 11 倍,中央反覆失準。我們清楚看到,撤離人數在短短一天內,從 690 人暴增到 8,600 人,成長超過 11 倍。這樣劇烈、反覆的評估變動,內政部與農業部完全沒有給地方政府清楚、穩定的指引,導致地方政府在災前兩日內無所適從。
當中央不斷改口,地方如何下決策?
民眾如何相信警示?
第三,農業部未依災防會議決議施放海嘯警報,錯失黃金避難時間。依據既有災防會議決議,在特定風險條件下,應施放海嘯警報爭取避難時間。
但農業部卻未依法執行,至少錯失 30 分鐘的黃金避難時間。30 分鐘,對災民來說,可能是生與死的差別。
第四,中央明知兩開口堤風險,經濟部卻視而不見馬太鞍溪屬於中央管河川。康芮颱風後的多次災害整備會議中,已經一再點出兩開口堤防的高度風險。
但經濟部:
沒有補強、沒有改善、沒有任何具體作為。風險被寫在會議紀錄裡,卻沒有被寫進工程行動中。
第五,中央主管河川,卻 9 年未見主動疏濬紀錄。馬太鞍溪既然是中央主管河川,但我們卻查不到長達 9 年中央主動進行疏濬的紀錄。河川管理責任在中央,卻把後果留給地方與居民承擔。
第六,高層公開誤導,造成地方與民眾重大誤判。行政院長卓榮泰與農業部長陳駿季,多次對外宣稱「沒有立即危險」、「10 月底才可能溢流」。
但事實是:潰壩當下,不但未即時警示,甚至連海嘯警報都沒有施放。
這些錯誤訊息,直接影響地方政府與民眾的風險判斷,後果極其嚴重。
今天,我們站在台北地檢署,不是為了對立,而是為了追究責任。
災害可以天成,但死亡不能官成。
制度可以複雜,但責任不能消失。
中央若不為失職負責,下一次悲劇,只會再度發生。我們要求司法機關依法調查,也要求中央政府,正視花蓮人民的生命,而不是事後切割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