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氣應援699
超寵粉3529
虎尾科大
雲科大廣告
雲林縣文化觀處廣告
320+1城市博覽會

高哲翰講座教授回應苗栗縣長鍾東錦「非常時刻,勇於用槍,是必要之惡」
一、「必要之惡」的治理語言與現實風險
素有「警界孔子」之稱的前警專、中央警官學校、警察大學教授兼主任,曾任台視《臺灣變色龍》評論人、八大電視台《暗光鳥新聞》主持人,並歷任華夏科技大學、崇右影藝科技大學副校長,現任華夏科技大學講座教授的高哲翰指出,鍾東錦縣長以「非常時刻,勇於用槍,是必要之惡」作為定性,精準點出公共安全治理中的核心張力。在理想狀態下,社會不應出現必須動用致命武力的場景,但在高度不確定、即時威脅生命的現場,用槍並非價值選擇,而是風險最低化的現實抉擇。
二、果斷用槍的專業判斷價值
高哲翰認為,南苗市場事件中,若警方未即時果斷用槍,傷者人數極可能持續擴大。在短時間內完成威脅辨識、比例原則評估與行動決策,這不是衝動,而是高度專業的體現。警員朱均諭在關乎多數人生命安全的瞬間承擔責任,其勇氣來自制度賦權與專業訓練的結合。
三、一個場景,兩種英勇:警察與平民的角色分野
對於「一槍擊中嫌犯,一槍誤傷協助壓制的正義市民」的情境,高哲翰講座教授指出,這是高度複雜的執法現實縮影。警察與挺身而出的市民,角色不同、責任不同,但其動機一致——守護他人生命。羅勳城先生的行為展現公民勇氣,其不幸受傷更提醒社會,公共安全不是零風險行動,而是集體承擔的結果。
四、制度不能要求警察「等到更慘才行動」
高哲翰強調,眼見同袍倒地、嫌犯仍具攻擊能力的情況下,若制度或輿論要求警察持續觀望,實質上等同要求更多市民承擔傷亡風險。警察的積極作為,是在最壞結果尚未發生前,用有限傷害阻斷更大悲劇,這正是用槍正當性的核心邏輯。
五、精神疾病不是卸責理由,而是治理警訊
針對嫌犯長期受精神疾病困擾且中斷就醫的事實,高哲翰講座教授指出,這起事件不應簡化為「不幸個案」,而是凸顯我國在精神健康追蹤、通報與跨系統整合上的結構性缺口。警察是在治理斷裂的最末端承接風險,真正的預防,發生在警察出現之前。
六、用槍之後,更重要的是制度站位
高哲翰總結,縣府承諾承擔醫療與生活保障,並公開站在公權力與人民安全的一方,對第一線執法人員而言,具有高度象徵意義。制度若無法在警察依法用槍後給予清楚支持,將削弱未來關鍵時刻的決斷力。勇於執法不是為了暴力,而是為了讓社會不必承受更大的暴力。

分享

捐血傳愛 中市「熱血聯捷、珍愛生命」捐血登場 春節前募熱血解血荒

張榮興署長表達警政署立場:全力支持同仁合法用槍 務必注意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