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家琛/新竹報導】新竹市政府擔心新竹市民讓自己的權益睡著,辜負了市長高虹安振興經濟的美意,今天再度提醒尚未領取5千元振興消費金的市民,3月10日起記得到各區區公所臨櫃領取。
新竹市政府推動「115年振興經濟消費金」發放計畫,前三階段(自動入帳、實體領取、新竹通APP登記)已圓滿完成,整體發放率突破九成。
市政府表示,為保障尚未完成領取市民的權益,自3月10日(二)起至3月31日(二)止,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6時(中午不休息),啟動第四階段「區公所臨櫃領取」服務。此次為振興消費金發放最後受理階段,市府呼籲符合資格者務必把握期限辦理。
市長高虹安表示,「115年振興經濟消費金」是市府在穩定民生、提振在地經濟的重要措施。透過多元、便捷的發放機制,讓絕大多數市民順利領取並投入消費循環,帶動地方商機。
她說,針對仍未領取的市民,市府特別加開臨櫃領取機制,提供更直接的服務管道,請符合資格者攜帶相關證件,親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
產發處長嚴翊琦說明,凡符合資格且未於前三階段完成領取者,均可於受理期間內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辦,由專人協助查驗身分並完成領取程序,如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得委託同戶籍(同戶號)之成年家屬代為領取。
他說,代領人除須攜帶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件外,並應檢附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供查驗。相關注意事項及所需文件(含消費金代領委託書)已公告於市府官網消費金專區,請市民朋友事先查詢備妥。
市府提醒,3月31日為最後受理期限,逾期未辦理者將視同放棄,不再補發。市民可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消費金專線03-5285000,也可向各區公所洽詢,以確保自身權益。(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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