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利/雲林報導】近期毒駕事故頻傳,雲林縣警局為有效遏止毒駕重犯,與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合作,6月2日公布雲林警方查獲的15名毒駕累犯姓名及相片,最新查獲的高豐順是涉及毒、酒駕累犯者。
雲林縣警局表示,有關毒駕行為只要唾液毒品快篩呈陽性,除依刑法公共危險移送外,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2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扣繳牌照2年及吊扣駕照。
若10年內再犯,第二次最高罰12萬元並吊扣駕照3年,第三次以上將加重裁罰且無上限並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警方指出,若拒絕接受唾篩檢測者,將直接處以新臺幣18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拒測累犯者處新臺幣36萬元罰鍰,第三次以上將加重裁罰且無上限並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經警方統計今年1月1日至5月底止,共查獲毒駕210件,縣警局依據雲林監理站6月2日依法公開的資料,公布15名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其中於5月28日查獲的累犯高豐順涉及先酒駕、後吸食毒品駕車。
縣警局長黃富村強調,毒駕是道路上的隱形殺手,更是危害民眾全民公敵,警方為展現取締毒駕決心,已要求各外勤單位強力執法。毒駕除處高額罰鍰及扣車外,更可依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並移送法辦。
「毒駕害人害己!」縣警局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及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打擊毒駕以維護用路人安全,並同時與雲林監理站合作公布毒駕累犯照片及全名,遏止持續發生毒駕案!(圖/雲林縣警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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