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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中市警局大甲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陳芝銘在本月廿日緝捕邱姓通緝犯遭撞斷左手,邱嫌落網移送後臺中地檢署諭知他五萬元交保,命其在廿二日上午到庭;檢方訊問後以邱嫌在四月間另持有槍枝,有反覆實施之餘,依槍砲罪嫌向臺中地院聲押獲准。
    大甲分局偵查隊在六月廿日於大甲區中山路一處民宅準備逮捕邱姓毒品通緝犯,邱男在屋內聽到敲門聲慌張想逃,多名幹員分守前後門守候,邱旋從後門迅即衝出。
    緝捕過程中,小隊長陳芝銘、偵查佐王麒皓守在後門,詎料,陳芝銘被邱男二次衝撞,左手嚴重骨折變形,傷口二次被撞,他仍奮不顧身捉人,並在其住處查扣毒品、三把槍,依毒品等罪嫌移送,然臺中地檢署當天內勤檢察官複訊後,僅命邱以五萬元交保。
    中檢解釋,檢察官視案情綜合評斷是否聲押,本案是持有毒品非毒駕,因此未聲請羈押,但已定偵查庭期,將盡速偵結。
    中檢發新聞稿指稱,檢察官諭知邱五萬元交保,並命他六月廿二日上午到庭,不到即拘;檢方廿二日上午訊問邱後,以他今年四月間非法持有具殺傷力槍枝,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反覆實行傷害犯罪之虞;檢方認為邱有羈押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邱男並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圖說:邱姓通緝出庭,被檢方當場逮捕並聲押獲准。(記者許順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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