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兒童安全護欄」是家長居家照顧幼兒,為保護兒童安全隔離危險區域經常選購的商品。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在網路電商平台購樣抽驗4款兒童安全門欄,結果就有3件商品,機械功能不完全符合國家標準且商品標示不符法規,不合格率達7成5;而商品說明書則4件均不完全符合國家標準!
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有關兒童安全護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06年間即修訂公布CNS 16005「兒童照護用品-安全護欄」標準。原訂於110年12月1日起,列為應施檢驗商品。但慮及新冠疫情嚴峻,標檢局於110年8月24日公告延至111年6月1日起實施,強制兒童安全護欄應檢驗合格,始得輸出入或於市場販售。
李善植表示,由於修正規定施行日距今,還有8個多月的空窗期,為讓消費者了解市售兒童安全門欄的品質及選購重點,故隨機採購4款兒童安全門欄,請專業實驗室預以CNS16005國家標準進行安全性檢測。
本次檢驗主要針對商品機械性危害測試,包括:護欄間隙無夾指風險、護欄邊緣無毛邊銳角、開關系統功能、固定(鎖定)裝置有效性、護欄耐撞擊試驗等項目;同時查驗商品使用說明書是否符合標準。
李善植說,根據實驗室試驗報告,在機械性危害項目中,僅特力屋(股)公司販售的「寶貝虎鯨門欄」符合國家標準,其餘3件商品則不完全符合標準,或是門欄間隙不符標準,兒童手指恐有被夾陷的風險;或是門欄固定功能,經撞擊測試後位移超過容許值,恐有固定功能不足的安全性疑慮。至於商品說明書方面,4件商品均未完全符合標準。
李善植也說,已將本次檢測結果函送各業者,其中「小魚眼門欄升級二代款」商品的進口商表示,預定於110年12月31日下架產品,其餘業者則均已提出改善方案。
另外,關於4件商品的「中文標示」,經由中市府經濟發展局依商品標示法查驗結果,除特力屋公司的產品符合規定外,其餘3家都有部分標示不符規定的情況,已命業者限期改善或移由業者所在地的主管機關續行處理。
李善植說,提醒民眾,安裝及使用兒童安全護欄前應熟讀「使用說明書」內使用方法、警語、聲明及注意事項;構件各部分之組裝及操作,應確實依使用說明書及警告事項執行。消費者若發現所購買的兒童安全護欄不符國家標準,得盡速聯繫業者改善或退換貨,如有消費爭議,得向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同時呼籲家長們,自111年6月1日開始,應選購經過國家檢驗合格並貼有「商品安全標章」的兒童安全護欄,才能呵護家中寶貝的安全,也讓大人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