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空氣污染物中揮發性有機物(VOCs)多為透明無色的,經光化學反應後會產生臭氧,造成環境負擔,而高濃度VOCs對人體亦會有健康風險。台中市環保局藉由環檢警聯合查核,與司法檢察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合作,透過高科技科學工具運用,加強查緝這些看不見的VOCs污染。
自109年至110年9月底已執行4家固定污染源查核,查獲繞流排放、未有效處理揮發性有機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及空污費申報不實等違規,依空污法處新台幣1361萬元罰鍰及限期改善,並追繳5年空污費(預估3.4億元),已促使業者改善製程、增設防制設備等,改善後削減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約為415公噸。另申報不實等涉犯行政刑罰行為,則已交由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說明,與臺中地檢署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合作,經逐一篩選污染潛勢熱區後,運用紅外線氣體顯像儀掃描公私場所管道廢氣排放情形,並長期監控掌握污染事證,以及勾稽申報數據,掌握疑似短漏報空污費及許可申請不實。透過結合行政與司法資源,對於打擊空污犯罪不遺餘力。且於啟動環檢警稽查行動時,結合科學儀器運用,增加實質污染佐證依據。
如以無人機搭載採樣管線,抽取廢氣至火焰離子偵測器(FID)進行量測,克服現場人員無法靠近不明管道排放口進行採樣的限制;以FID量測管道破損處,佐證洩漏之廢氣VOCs濃度明顯高於環境濃度,讓業者無法辯駁。
環保局長陳宏益進一步指出,工業製程常見的揮發性有機物(如甲苯、二甲苯等),環保署已將其公告為有害空氣污染物,環保局為查緝這種以人眼看不見的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排放行為,已陸續購置紅外線氣體顯像儀、紅外線熱顯像儀及火焰離子偵測器等各項科學儀器協助監控與稽查蒐證,讓污染排放無所遁形,提升稽查成效。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看不到不等於捉不到,執行團隊將持續查核,並精進稽查管制方式,為本市民眾居住環境品質嚴格把關。
環保局呼籲公私場所,加強空氣污染物防制及減少污染排放為事業之應盡義務。以未經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之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或調整廢氣排放流向,致空氣污染物以未經許可證核定之收集或處理設施排放者等破壞環境之行為,屬情節重大,最高可處新台幣2000萬元罰鍰。另對於空污法規定有申請或申報義務者,明知不實作成文書虛偽記載者,涉案之相關人員也將難逃刑責制裁,提醒公私場所做好污染改善工作及確實申報,切勿心存僥倖。(臺中市政府環保局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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