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霧峰分局萬豐派出所警員張紹峯、林瑞龍於日前晚上7時40分許在霧峰區中投東路一段與丁台路口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有一台自小客車故障無法發動停在路中央,恐遭後方來車不注意撞上而發生二次車禍。
警方主動上前瞭解,年約40歲林姓女駕駛表示剛從亞大醫院看病完要返家,於途中自小客車突然熄火故障便停在路中,雖然丈夫在車上但因行動不便無法協助推車,只能先放置警告標誌停在路中等待修配廠到場處理。
林女不知所措之際,慶幸警方恰巧巡邏經過,並熱心主動協助將車推路旁安全處,夫妻2人非常感謝警方積極協助,避免車輛在路中央故障發生危害。
霧峰分局長李建興表示,駕駛途中車輛故障,應保持冷靜,並儘快於適當距離妥善放置三角警示牌,避免後車追撞,同時通知道路救援或撥打110請警方協助交通疏導。
出門前應先行檢查車輛五油(變速箱油、引擎機油、煞車油、動力方向機油、汽油)、三水(水箱水、電瓶水、雨刷水)、胎壓及其他機件有無故障,才能快樂出門,平安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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