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市議員周永鴻5日指出,徵稅是為透過財富重分配,實踐分配正義,但台中市政府109年卻大幅降低公告地價20.06%,讓市府少收17億元,圖利4%的大地主和建商,讓他們少付了73%的稅,卻造成台中房價持續飆升,96%小市民有強烈剝奪感。
副市長令狐榮達回應表示,台中市地價稅因為在105及107年調高38%左右,雖107年減6%,市長盧秀燕上任後,說接收很多訊息,因此調降20%,有90%住戶受惠,平均每戶減少2千元。
地稅局長沈政安則表示,房價成因複雜,涉及供需市場等諸多因素,觀察目前實施高於1.5%法定最低稅率的縣市房價,尚無足夠證據支持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俗稱囤房稅率)可達顯著減少囤房及抑制房價。此外,台中市房屋稅納稅義務人約143萬餘人,僅6萬餘人適用囤房稅率,比例僅4.34%。
周永鴻指出,10月26日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台中市政府有重大缺失,違反地價稅財富重分配的政策精神,109年降低公告地價20.06%,居全國之冠,遠高於全國平均0.66%,造成市府稅收減少超過17億元,市府宣稱調降公告地價是簡政利民、實現公平正義,與事實完全背道而馳。
周永鴻分析,台中市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當中,持有自用住宅用地所有人一共有357778戶,稅率0.2%;稅級第一級所有人共有559184戶,稅率1%。這兩類民眾佔地價稅義務人96%。持有自用住宅用地所有人去年平均只減少地價稅170元,稅級第一級所有人平均減少570元,總共減收約3.795億元,佔總額的27%。
但周永鴻接著指出,稅級二到六級所有人共有32055戶,僅佔納稅義務人4%,平均每戶卻減收3.8萬元,總共減收10.438億元,佔總額73%。
周永鴻說,尤其稅率最高的第六級所有人僅453戶,佔所有納稅義務人0.04%,平均每戶減收114.9萬元,總減稅額達5.208億元。
周永鴻表示,地價稅制度採累進稅率。其中自用住宅用地0.2%、第一級1%、第二級1.5%、第三級2.5%、第四級3.5%、第五級4.5%、第六級最高達5.5%。換言之,盧市府大降公告地價,愈大的地主受益愈大,市府損失越多。
周永鴻批評,盧市府為了圖利4%的地主和建商,不只讓市府少收17餘億元,還讓社會富者恆富,貧富差距加大,造成96%的市民有相對剝奪感,應該要正視問題並道歉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