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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信利/雲林報導】林內鄉烏塗子大排於昨天(29日)經民眾通報有大量魚群暴斃及大量泡沫情形。環保局立即啟動陳情專案稽查,由環保局稽查隊及水質保護科人員前往勘查,循線沿上游發現1家工廠未申請排放許可逕行排放廢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現場開單告發並要求業者應立即停止產出廢水行為。
 
雲林縣環保局長張喬維表示,環保局同仁至陳情現場立即採集水樣送驗確認是否有污染情形,初步檢測pH及水溫並無異常;溶氧<1 mg/L明顯含氧量不足。後續循排水線上游追查可疑污染源,並於上游發現1家工廠正排放廢水中,經稽查發現該廠應屬於水污染防治法管制工廠,在未取得排放許可情況下進行廢水排放,已明顯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
 
環保局人員於該工廠廢水排放口採集水樣送驗外並要求立即停止排放,不得再有廢污水產出。後續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進行裁罰,最高可處600萬元以下罰緩。
 
另在下午4點經由環保局、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農田水利署西螺分處與林內鄉清潔隊合力進行魚屍清除作業,於5點10分完成撈除,再由動植物防疫所進行後續消毒作業,總計清除約180公斤魚體。
 
副局長黃富義指出,業者在營運前都應先確認是否應向環保單位申請相關許可文件,並應確實操作廢水設施,確實遵守各項環保規定,排放水質應符合放流水標準才可排放,切勿有心存僥倖心態。
 
如有查獲違法情事,環保局將依法告發,決不寬貸。民眾如有發現可疑污染情形,可直撥24小時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066-666進行通報,共同維護生活環境品質。(圖/雲林縣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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