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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何文海15日在台中市議會交通地政委員會業務質詢指出,收到民眾反映,某建設公司於烏日銷售之預售屋(係為烏日區最大預售案之500戶大社區,且自109年8月開始銷售),代銷公司經洽表示已銷售近8成,但實價登錄部分卻完全未依前開新舊制規定完成登錄,造成有意購買此建案者無從了解該建案銷售實價,無法針對銷售人員之行銷手法與銷售價格進行判斷與分析。
 
對此,地政局長吳存金回應表示,過去是1個月內登記,新法修正後為同時辦理,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另過去由專業代理人代為登記,現在可由買賣雙方登錄,台中11個地政事務所均可登錄,若不按時登錄或登錄不實會依情形罰款新台幣3至15萬元。
 
市議員何文海指出,依據行政院公告自110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實價登錄2.0新制,係以預售屋買賣契約簽訂日來區分適用新制或舊制,申報義務人若為110年7月1日後簽訂買賣契約者適用新制規定,銷售預售屋申報義務人,應在與買受人簽定預售屋買賣契約之日起30日內,完成成交資訊申報登錄。
 
若屬110年6月30日前簽訂買賣契約者,則適用舊制規定,受託代銷申報義務人,應依內政部頒令緩衝期間內完成成交資訊申報登錄,即 109年12月31日以前簽訂之預售屋買賣契約,限期於110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申報登錄。110年1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期間簽訂之預售屋買賣契約,限期於110年9月30日以前辦理申報登錄,合先敘明。
   
近日,民眾向何文海反映,原想查詢已銷售近八成建案的實價登錄,卻只有少數登錄數據可以參考。何文海深入了解後,發現實價登入2.0新制只規定房屋購買人要在期限內申報登錄,卻沒有規定負責實價登錄的地政局地價科審核並上傳實價登錄數據的期限,因此即便民眾如期申報實價登錄,地價科沒有儘速將資料數據審核上傳實價登錄查詢平台,民眾也難以獲得即時的房價資料。
  
無論是代銷公司延宕送件或者是地政局地價科審查過慢,都必須為實價登錄的揭露過慢負責。尤其在目前大台中地區房價上升劇烈、房市交易白熱化發展的環境下,趁早讓民眾知悉實價登錄才能確實維護民眾欲購屋的相關權利。
   
何文海說,政府推動之房價透明化政策復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之關鍵。為維護消費者購買時「知」的權益,也為匡正建商及代銷公司正確之銷售觀念與守法精神,何文海議員提出建議,應針對地政局地價科在完成審核實價登錄數據並上傳的時間來制定期限規章,以確保民眾查詢實價登錄網站平台上的資訊為有效即時且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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