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黃守達、謝志忠、張耀中、張玉嬿、王立任,23日在市議會都建水業務質詢指出,台中市有許多設置於人行道的變電箱,因設置位置不當,嚴重影響行人通行。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第16條規定,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淨寬不得小於90公分,要求建設局盡快盤點改善。
對此,建設局回應表示,市府積極建構友善通行環境,新闢道路均依據內政部「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評估規劃設置人行空間;既有道路部分,建設局將於2個月內先行盤查出設置位置不當、使人行道淨寬小於90公分、影響行人通行的路段,並邀集台電等相關管線單位研擬對策,擬定相關人行空間改善的執行程序及辦法,並請管線單位以城市美學觀點美化箱體,分期、分階段實施改善,逐步建構以人為本的通行空間,營造安全友善的永續交通環境。
黃守達指出,俗稱「變電箱」的亭置式變壓器是將高壓電轉換成家用電壓的必要設備,設置有其必要性。但許多變電箱的設置位置亟待改善,台中市隨處可見變電箱佔據人行道通行空間,甚至直接橫亙在人行道中央,連人行都很困難,更遑論娃娃車、輪椅等亟需無障礙空間的族群,根本完全無法通行。
黃守達認為,市府對此應有積極作為,將變電箱佔道問題列為專案進行處理。遷移變電箱等公共事業設施涉及多個單位業務,作業複雜,應及早盤點後會同相關單位共同會勘討論。
黃守達舉例,新北市於109年起規劃「新北市轄內變電箱影響人行道通行環境改善執行計畫」以阻擋人行空間之變電箱為改善目標,逐年進行改善,目前頗有成效。另外,2015年台中市府也曾啟動「人行道公有或公用事業違建物排除計畫」包括使人行道淨寬未滿90公分的電箱燈控制箱、號誌箱指示箱等都是排除的目標,至2018年4月已改善各主要道路公有障礙物1,008處。
張玉嬿則說,不妨礙行人通行的變電箱,卻有很多嚴重影響市容美觀,市府應從城市美學的觀點和台電合作,透過色彩設計去展現新風貌,讓街道一個個醜陋的變電箱自然的融入環境裡面,成為傳遞在地美學的城市載體,化身為美麗的小品街景。
張耀中也提出,變電箱佔用人行道、民宅後方私人土地時有所聞,且環境雜亂對市容景觀有負面影響,遷移變電箱工程浩繁甚鉅,但越晚做外部社會成本愈高,要求建設局盡快擬出相關計畫早日將變電箱移除,打造友善環境。
黃守達、謝志忠、張耀中、張玉嬿、王立任要求,建設局應針對全市因變電箱檔道所造成人行空間不足90公分、嚴重影響人行通行的狀況進行全面盤點,並進行規劃後續的改善計畫,將變電箱、電信箱等障礙物,遷移至人行動線以外的公共空間,還路於民,讓台中成為友善行人的城市。
報社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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