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周永鴻9日在市議會市政總質詢時指出,台中仍有民間喪事、法事會使用「帶路鴨」和「開光雞」,儀式後雞鴨就被任意棄養,既危害動物生命,跑到馬路上也可能造成事故。周永鴻要求民政局與農業局動保處合作,以事先登記的方式追蹤雞鴨去向,有棄養情形應依法開罰,並開放領養被棄養的雞鴨,讓每一個生命都能被尊重。
農業局回應指出,經統計,今年度台中市無主經濟動物通報案件計37件,其中家畜(豬、鹿)計有12件;家禽(雞、鴨、鵝)計有25件,考量動物生命安全及維護交通行車安全,已委由具有救援經驗、配有專業訓練過的合法獸醫師救援團隊的台中市野生動物保育學會協助捕捉救援,並進行安置及媒合後續飼養,市府將持續宣導市民勿隨意棄置。
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台中市各殯儀館如有發現殯葬業者棄置雞鴨情形,將即時通報動保單位,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也將與全市殯葬公會共同研擬法事使用雞鴨登記制度,減少動物生命危害,維護交通安全。
周永鴻解釋,「帶路鴨」是一年內有兩位親人往生,取一隻鴨子進行法事,讓鴨子承擔煞氣,民間稱「祭三喪」法事,或稱為「祭空棺」、「祭草人」。「開光雞」則是一些開光儀式中,取一隻白雞從雞冠取血為神明開光。
周永鴻指出,「帶路鴨」、「開光雞」的習俗雖然逐漸減少,但在鄉村地區仍會進行。法事後雞鴨多被棄養,他也不時會接到民眾通報在河流渠道或路邊看到雞鴨趴趴走。
新北市去年7月起為有效解決「帶路鴨」「開光雞」被棄養問題,推出三項措施,一是舉辦法事若有雞鴨,得先填寫活禽動物登記表,藉此掌握動物,二是加強向喪家和殯葬業者宣導動保法規與罰則,三是鼓勵民眾檢舉棄養動物行為,如檢舉屬實檢舉民眾可以獲得50%檢舉獎金。
周永鴻認為,每一條生命都該被尊重,「帶路鴨」、「開光雞」被用來承擔儀式重任,事後應該得到充分照顧。他建議民政局和農業局要求業者或廟宇使用家禽舉辦儀式應登記,並確保雞鴨不被棄養。動保處也該在被棄養的情況下,開放民眾領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