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今年文化部文資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7條與「古蹟保存計畫作業辦法」第8條委託中興大學執行「國定古蹟台中火車站保存計畫」。並於8月24日舉辦說明會上報告相關規劃,其中「研究範圍與保存計畫範圍」劃出多達50公頃,引起地方譁然。
多數地方民意代表與里長針對該案一旦經文化部審議通過,恐限制保存區內的建築高度、顏色,影響甚鉅而表達不滿。特此,立委黃國書在歷經三個月的多方協商與相關法條研析後,解決保存計畫爭議,並於28日召集文資局與台中市政府相關單位,就該案召開結案成果說明會。
與會者包含市議員何敏誠、邱素貞和鄭功進服務處皆派代表與會,以及原先被劃入50公頃「研究範圍」的新庄里長洪宗毅、干城里長張碧芝以及綠川里長楊文宏。
現場黃國書偕同文資局除了向市民詳細說明爭議處理的因應方案,同時也協助解決台中驛鐵道文化園區後續的古蹟活化與園區開發有所疑義的部分。
立委黃國書表示,八月份看到保存計畫消息就馬上邀集文資局了解狀況和針對該案做協商,陸續也接獲地方里長的陳情;保存計畫與台中市大型建設及地方發展密切相關,且對於古蹟保存區計畫範圍內之民眾權益也應審慎考量,依法規定執行計畫同時也應有完善的配套措施,以避免民眾權益受損。
他強調,古蹟保存和地方發展以及民眾權益必須兼顧,他看過很多在地居民反對古蹟的例子,但有關單位若處理得當,古蹟保存不僅能保留在地文化歷史發展的記憶,也不會妨礙地方發展,甚至成為地方的亮點。
台中火車站保存計畫爭議案,經立委黃國書召開多次協商會議與專家學者評估後,立基於文化資產維護與營建開發共存治理思維,在不修法的情況下,確認兩大計畫方向:(一)確定不會劃設「古蹟保存區」,依原都市計畫土地分區之規範辦理;(二)確定此保存計畫範圍為古蹟定著基地之車站專用區、前方廣場與道路,大幅縮小計畫範圍。
文資局強調,該方式對文資保護的執行強度足夠,也避免大家將「研究範圍」誤認為古蹟保存區造成爭議。文資局進一步說明,該案於8月說明會蒐集意見後,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及台中市政府對於研究範圍與保存計畫範圍也有表達疑義,除了感謝黃國書立委召開協調會議,遂於11月22日也再次召開會議予以溝通說明,並12月3日辦理期末報告審查會議。
文資局表示,該案在期末報告審查會議後計畫會繼續做修正,蒐集各方意見提送文資局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審議會審議後,預計明年2月會再次辦理相關公告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