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有錢去彩繪指甲,卻沒錢分期繳納罰款,經法務部彰化執行分署查出而祭出扣車命令,彰化市洪姓婦人才恢復正常分期繳款。
彰化分署發言人胡天賜主任執行官說,有效遏止交通違規,分署配合法務部執行﹁交通違規罰鍰加強專案﹂,透過彰化稅務局的﹁天眼車牌辨識系統﹂科技,找到欠稅人車輛再予查封,從107年9月迄今已查出145部欠稅人的愛車。
胡天賜主任說,1名彰化市洪姓女子滯欠交通違規罰鍰和牌照稅、健保費等合計11萬1172元,其違規情形包括:在禁止臨時停車處停車罰1200元,高速公路違規行駛路肩罰6000元及多筆停車收費罰單等,情節輕重不一。
胡主任說,分署查知她無存款,欲將她的一輛小客車查封,單親的洪婦說,需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且家教收入每月只有2萬餘元,希望以每月1000元方式分期繳納。
胡天賜主任說,考量單親媽媽和經濟狀況,分署同意准予分期繳納,但繳了4期後就以疫情為由而不繳,上個月經執行官阮蕙芳透過稅務局的﹁天眼系統﹂在一家美容美甲店前發現洪的愛子,因違約未按期繳納,分署準備將洪女愛車查扣再擇期拍賣。
胡天賜說,知道愛車將被拖吊,洪女乃與母親從美甲店出來要求勿拖吊,再給她機會,見洪女和母親穿著打扮不俗,也彩繪指甲,乃責問為何還有經濟能力美甲?但洪女否認美甲。
胡主任說,雖然持保留態度,但阮執行官衡情要接送小孩,乃同意車輛暫不拖吊,但令洪當日補足分期未繳款項,洪即補足分期未繳的1萬元,並恢復正常分期繳納。
胡主任說,交通違規罰鍰得申請分期,但如查出有故意拖欠情事,將以查扣存款、薪資和拖吊車輛或查封房產方式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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