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有鑑於大型車輛的車身長、噸位大,視覺死角多,易影響行人及其他車輛行車安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五光派出所,廿八日16時至17時,結合志工分隊特前往轄內最大吊車公司「必捷吊車有限公司」實施交通安全宣導。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之1規定,自109年起,大型車需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另外,如欲行駛禁行道路範圍,須向當地區公所申請通行證,如欲行駛跨越2個以上行政區禁行道路範圍,應向交通警察大隊申請通行證。呼籲大型車駕駛人於轉彎前30公尺,應提前打方向燈,身體應稍微向前移動及觀看後照鏡,以避開視野死角。
五光所所長徐宸語提醒危險就在你我身邊,呼籲用路人保護自己的第一準則,即是建立防禦駕駛觀念,養成危險預測的習慣,降低意外風險。行人在路口等候穿越道路時,因大型車輛內輪差及視野死角考量,不要靠近交岔路口處站立,應站在人行道內範圍,同時保持警覺。
汽車、機車、自行車等在道路通行時,均應避免跟大型車輛併行,必需維持安全距離與間隔,避免進入內輪差及視野死角範圍;如遇大型車輛轉彎時,建議將車輛先暫停於大型車輛後方,等大型車完全轉彎,確認安全後,再繼續行駛。
也呼籲大型車業者及司機應自律守法,並依照核准時段、路段通行,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內輪差及視野死角,防止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