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中區興中街發生大火,台南、高雄皆已因應台中市出租套房火警案,進行列管的「寄宿舍」,也就是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出租套房的稽查,民進黨市議員黃守達9日批評,事件發生至今4天,依然未見盧市府有任何積極作為,一直到昨天市長盧秀燕仍是雙手一攤,把責任推給中央。
黃守達表示,此次發生在興中街大火的建物是35年老屋,為地下1樓、地上7樓建築,登記為8戶使用的「集合住宅」,實際上卻硬是改建成41間出租套房。
黃守達指出,根據內政部2018年函釋,集合住宅、住宅任一住宅單位(戶)之任一樓層分間為6個以上使用單元(不含客廳及餐廳)或設置10個以上床位之居室者,其使用類組歸屬H-1組,並屬建築法所稱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也就是說,此棟出租套房大樓本就應依法申報建築物公安檢查。卻因市府過去對實際狀況毫無掌握,間接造成了這次的重大傷害。
黃守達強調,這次事件也凸顯了出租套房大樓的問題,而台中市目前還有多少這樣的「寄宿舍」?市府清查、列管了嗎?
黃守達說明,「寄宿舍」是指含一個以上寄宿單位的建築物,由於場所為供睡眠休息使用,若發生火災,容易造成人員死傷。內政部已於2020年公告增列,無論面積規模大小的寄宿舍,均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由此可見,對於火災預防而言,「寄宿舍」是需要特別列管的對象。
黃守達指出,雖此案大樓本設有火災警報器,但這次事件後,許多民眾都在擔心,還有多少類似這樣未被列管的出租套房大樓,在消防公安與建築公安的環節被忽略了?
黃守達要求,市府應儘速盤點市內目前有多少的寄宿舍,並加以列管、追蹤並加強聯合稽查頻率。《台中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也應與時俱進,修法以符合需要,避免憾事再度重演。
報社資訊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