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中區興中街發生6死6傷惡火,市長盧秀燕呼籲中央修法,對此,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痛批,盧市長以一句修法就想交代6條人命,冷漠卸責,令人心寒!現行法令規範完整,足夠約束,問題是出在執法與市府局處間互踢皮球;悲劇發生後盧市府不究責檢討,只呼籲中央修法,混淆視聽、規避責任,完全沒有市長應有的擔當與負責。
市府回應表示,市府重視公安問題,針對列管的危老大樓,消防、都發等各相關局處均組成專案稽查小組,跨局處展開公安檢查,要求大樓落實各項公安設備維護與保養;對於此棟興中街大樓,去年共進行3次消防檢查,不合格地方也經過改善再複驗後合格,去年9月業者委由消防設備士再進行檢查,最後也是合格。
市府指出,由於屋主有堆置雜物的往例與習慣,市警局在去年12月接獲檢舉後,以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此外,環保局近2年對房東堆置雜物的行為已開罰24次,全部移送強制執行,並針對該大樓每月執行清除2次,近一次今年3月4日公權力介入強制清除完成一樓及公共區域堆置物清理。市府後續也將針對習慣堆積雜物或違法改建套房等高風險大樓加強稽查,全力守護市民安全。
總召江肇國強調,盧市長喊出修法是緩不濟急的口號,臺中市還有很多集合住宅存在類似公安災害風險,市府不清查改善,還自我閹割執法公權力,甚至遇到民眾檢舉,只會將責任推給公寓大廈自治或私有產權無法干涉,這樣的怠惰心態難怪會有憾事發生。江肇國表示,興中街大火不應當成單一個案,市府需要通盤檢討執法作為,主動改善全市住宅環境風險,不要再罔顧市民的生命安全。
副召王立任說明,火警發生雖是人為縱火,但建築走道囤積雜物而阻礙逃生是造成傷亡的主因,而關於樓梯間、走廊等處所堆置雜物的相關法令,在建築法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已有明文規範罰則;此案臺中市政府消防局也三度通報主管機關,顯然是地方政府執法出問題,而不是中央需要統一修法,盧秀燕市長卻用一句修法就把6條人命交代過去,這根本是刻意劃錯重點。
書記長邱素貞表示,發生憾事大家都不樂見,更重要的是事後的檢討與究責,不過現在看來,市府完全搞不清楚自己的角色。市府消防局表示該建築物過去安全檢查都過關,也在火災後強調相關器材正常運作,將現場囤積雜物的狀況推給都發局業管,更荒謬的是,都發局表示該建築物只有7層,無需申報公安。市府局處互相踢皮球、推卸責任,令人懷疑這樣的市府如何讓人民安心生活。
幹事長周永鴻認為,唯有加強臺中市府各局處的橫向聯繫才能避免悲劇再發生,住戶稠密的都會住宅區要優先進行聯合稽查。希望盧秀燕和市府正視問題,好好做正事,不要只會作秀搶功,直到出事才推給中央!
黃守達指出,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住戶不得於開放空間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第59條也明訂利害關係人得列舉事實及提出證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而該棟住戶早已在1月時提出檢舉,市府卻未積極介入處理,顯然癥結點在執法而非修法。請盧市長不要再逃避問題,畏於承擔,棄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於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