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民進黨台中市黨部16日召開第六屆第21次執行委員會,針對所有初選參選人之文宣品不得使用選對會所有成員之照片,市黨部再次提醒所有初選參選人的黨員同志能遵守黨中央的規定。
民進黨台中市黨部指出,依據上個月中常會通過之初選選務工作日程附帶決議,自2月23日起文宣品(包含看板、車輛、平面文宣、網路文宣、電視文宣等)不得使用選對會所有成員之肖像外,也不得公開宣稱選對會任一成員表示支持或唯一支持特定初選參選人,但已印製之文宣品則 「不溯及既往」,並提出報備以符合規範。
主委李天生表示,16日有評委提出動議,表示有部分初選參選人的文宣仍使用選對會所有成員之照片,希望黨部有責任再次提醒初選參選人能遵循黨中央的決議,以免受到黨中央任何處置。
李天生強調,黨部已有受理參選人文宣品之報備,並送至黨中央,任何民眾都可至中央黨部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