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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信銘/高雄報導】高雄市某國小今年3月傳出有22名家長連署指控班導師霸凌多位學生,高雄市教育局今(7)日公布調查報告確認霸凌成立,要求學校依法解聘該名教師,並追究行政責任。
 
這起事件主要是有22名家長連署,向教育局指控班級導師言語、肢體霸凌及公審學生,造成學生害怕上學,家長錄音蒐證老師辱罵學生白目等語,還動手打人等,連上課喝水、上廁所也要處罰,造成學生在校不敢喝水,有人上課尿褲子被嘲笑,至少3人身心受創就醫,家長要求教育局還給學生公道,並解聘老師。
 
教育局指出,市府第一時間立即啟動府級霸凌調查程序,督導學校依法停聘涉案教師3個月並展開調查。今(7)日調查報告確認霸凌成立,該師已構成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教師解聘要件。教育局要求校方,依《教師法》規定,教師有此情形應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予以解聘,且1至4年不得聘任。教育局並將追究行政責任,確保學生權益。
 
教育局表示,此案調查人員特聘府級專家學者協同調查。考量受害學生年紀尚小,除了律師、還有兒少精神科醫生,並依法納入「校方教師」及「家長代表」共同調查,以求完整釐清案情。調查委員共同認為,申訴對象年紀尚小,身心發展仍未成熟,對比該教師的管教方式,確實有「言語霸凌」、「肢體霸凌」的長期現象,導致多位學生在身心科診斷出恐慌、做惡夢、憂鬱症等症狀,依照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判定該師確有霸凌事實,且行為重大應予解聘。
 
教育局長謝文斌強調,教育局一定會捍衛孩童的受教權益,並提供受害學童後續的心理輔導,同時將檢討相關校務管理人員及機制。教育局並呼籲,教育是啟發學生心智發展的重要歷程,教職人員務必維護友善校園,讓學生能在校園中快樂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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