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利/嘉義市報導】台灣民眾黨「國家治理學院 」昨天(27日)起兩天,在嘉義市舉辦第四屆第一期「國政班」,對於高虹安遭內政部停止新竹市長職務,民眾黨立委張啓楷抨擊,內政部的作法已明顯違憲!
立委張啓楷強調,高虹安停職案根本就是「竹篙湊菜刀」!她並不是在新竹市長任內涉嫌貪污,內政部怎麼可以停止她的市長職務?尤其憲法明訂保障人民的工作權,他建議高虹安應立即向行政法院提出「停止處分」。
民眾黨第四屆第一期「國政班」在嘉義市熱鬧登場,主題為「國政從地方做起,啓動新嘉義」,這次活動報名人數踴躍,創下創黨以來「國政班」紀錄。
講師陣容堅強,包括前立委張其祿、賴香伶、現任立委林國成、謝龍介及嘉義市政府智慧科技處長郭軒志等人。
此外,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及張啓楷今天並發表專題演講,張啓楷以「民之所願長在我心,疼惜嘉義,繁榮台灣」講題,展現結合民意、深耕嘉義、竭誠服務鄉親的決心與行動。
高虹安於7月26日一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7年4個月,內政部立即宣布停止高虹安新竹市長職務,
對此,張啓楷表示,高虹安事件可以說是「國政」重要的議題,他認為高虹安停職案根本是「竹篙湊菜刀」,民進黨擺明是在報復2022年新竹市長敗選,並企圖進一步以政治、司法手段打壓民眾黨!
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村(里)長,涉嫌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鄉(鎮、市、區)公所停止其職務。
張啓楷指出,地方首長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被判有罪,之所以要被停職,主要原因為若是不先停止其職務,除可能對貪污案件的深入調查有所妨礙外,還可能擴大原本造成的損害。
但他不禁要問:台北地院一審判決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嫌貪污,高虹安在市長任內涉嫌貪污了嗎?要停職也應該是停立委職,怎麼會是停市長職務?
張啓楷強調,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由於高虹安並沒有在新竹市長任內涉嫌貪污,便不應該適用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內政部停止高虹安新竹市長職務已明顯違憲!(圖/立委張啓楷服務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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