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臺中市警察局懸冗多時的副分局長及副大隊長等職缺終於塵埃落定,十六日上午發佈十名官警人事異動案,這次調動最特殊的莫過於組長與股長直升副分局長一職,異動人員應於廿一日完成離到差手序。
警方表示,這次人事調整案係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有第五序列職缺及第六序列職缺,依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經人事會議通盤檢討始定。
原民防管制中心專員劉財炎調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原訓練科專員郭健齡調民防管制中心專員,原烏日分局副分局長許志豪調訓練科專員,原大甲分局副分局長蔡翊民調烏日分局副分局長,原保防科觀保股長蕭旭成調大甲分局副分局長。
原第一分局副分局長林志勇調第五分局副分局長,原豐原分局副分局長陳維耿調第一分局副分局長,原東勢分局副分局長何孟宗調豐原分局副分局長,原清水分局督察組長吳大勇調東勢分局副分局長,原婦幼警察隊偵防組長李翠娥調婦幼警察隊副隊長。
圖說:市警局十六日發佈的人事異動名冊。(記者許順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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