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為政員林報導〕針對大甲媽遶境統促黨滋事案,彰化檢察署召開﹁檢警聯繫會議﹂,達成5項決議,檢察長俞秀端強調,對不法份子絕不寬貸。
彰化地檢署聲明指出,針對大甲媽遶境進香宗教活動,有不法人士藉機聚眾滋事,危害社會安全事件,除具體個案已由專責檢察官嚴查追訴外,另因應媽祖回鑾將於本月14日進入彰化縣轄區,為防制不法份子再度藉機妨害社會秩序,讓宗教活動順利圓滿,彰化地檢署昨天上午十時邀縣警察局長和各分局長召開﹁檢警聯繫會議﹂,就回鑾過程可能衍生問題及蒐證、及時壓制等問題進行通盤檢討和意見交換,希望打擊聚眾滋事犯罪,遏止不法案件發生。
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說,會議達成多項共識,檢察長俞秀端提出以下重點,包括:(1)檢察署與警察局連繫總窗口仍依遶境活動前規劃由襄閱主任檢察官擔任,另針對遶境回鑾途經的北斗、員林和彰化等分局轄區由3位主任檢察官率專責檢察官駐區,以利即時掌握,並處理突發不法事件,其餘支援分局由另2位主任檢察官督導協助。(2)透過打擊群眾滋擾犯罪聯繫平臺,有不法情事立即通報,由駐區主任檢察官親自或指派專責檢察官指揮偵辦,即時有效蒐證,迅速訊問,再視情節為必要強制處分。(3)各分局應再度確認期前所建置綿密情報網絡,掌握轄區各宮廟、接轎團體人員和帶隊人員,以利合法活動順利進行。(4)各分局針對回鑾途經各駐處點雖均掌握並進行勘查,仍應再次現地會勘,嚴謹部署警力,各相關單位針對高風險區域和易衝突治安地點,加強情資蒐證,逐一現地勘察,研判可能發生狀況,事先掌握沿線監視錄影設備情形,並因地制宜強化維安作為,確保社會秩序及民眾安全。(5)運用科技設備即時掌控遶境狀況,透過裝設環景攝影機,運用各路口監視器針對媽祖鑾駕前、後人群動態即時蒐證,掌握活動交通和人流狀況,適時調度警力,一發現有異常群眾集結,迅速應變處理。
俞檢察長強調,刑法妨害秩序罪修正,即為嚴懲此類滋擾公眾安寧秩序行為、社會治安和台灣良好傳統宮廟文化活動,不容許任何暴力份子破壞,對此類聚眾滋事案件,檢察署絕對從速從嚴偵辦,全力維護依法執行公權力的警察尊嚴,保障社會安全核心價值,不容任何非法份子挑戰國家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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