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李榮鴻18日在議會定期會專案報告,關切台中市特定工廠輔導納管情形,要求市府經發局必須提出明確的標準讓業者有遵循的依據,不要讓業者花大錢改善,卻白忙一場、無法合法化。
市議員李榮鴻指出,「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案」109年3月開始施行,台中市政府因應中央這項修法,成立特定工廠登記單一窗口辦理台中市未登記工廠輔導及管理業務。中央修法秉持「不新設、不污染、不危及公安」三大原則,就未登記工廠採分級分類管理及輔導政策。截至111年3月21日案件受理截止日,台中市受理特定工廠登記10166件。
李榮鴻表示,不少業者擔心不申請納管輔導就會遭斷水斷電甚至強制拆除,申請納管後又不清楚該怎麼做才能逐步邁向合法化,深怕花了好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後還是無法合法。
李榮鴻強調,雖然未登記工廠分級分類管理及輔導是配合中央的政策,但台中市政府應該將改善標準說明清楚,讓業者有所依循,此外,針對產業園區用地不足的問題也要徹底規劃改善,否則業者找不到廠房用地,也難以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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