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針對原臺中市警五分局水湳派出所施姓員警在網路自爆疑因強力取締違規、揭發長官貪汙遭調職廿七公里外的大甲分局一案,警五分局副分局長張添勝十二日上午公開說明三個因由;他強調,依警察局遷調作業要點調整服務地區,尚無不當。
施姓員警在臉書粉專「飛天柯基警再一次咀咒世」發文直指,自五月十一月遭調職,十一日收到公文、十二日就要報到,公文上沒有理由、沒有說明等。
對市警局所指「個人行為涉及刑案」,施姓員警亦做出回應,指「目前涉及的刑事案件就是我告發水湳所長涉嫌詐領大型勤務活動獎勵金被反告誣告,且目前我連筆錄都還沒到偵查隊製作的程序,怎能未審先判,因此汙衊我的個人人格?」
另看不慣所長讓員警在高溫下穿長袖值勤、員警在所內吃飯還要寫報告等網路發文遭所長告妨害名譽案件。另對於取締騎樓違停則是依法行政,迄今他完全沒有印象有因為態度不佳被處分,這是個莫須有的罪名。
副分局長張添勝十二日上午在分局針對水湳所施姓員警於臉書社群投書遭無故調地案提出三點說明:一、本分局對於認真執勤的同仁均以肯定鼓勵,絕非有懲罰性調動情事。
二、本次施員服務地點調動緣自該員警因近期考核不佳,且因個人行為涉及刑事案件,已進入司法調查中;另該員又因交通執法態度不佳屢遭市民投訴,並引起地方強烈反彈,影響警察形像甚鉅。
三、基於上開理由及確保施員相關權益,分局爰依警察局遷調作業要點第五點:「對所屬人員因違反品操風紀或工作重大疏失或考核不佳,有人地不宜之情,得詳述具體事實主動報調」調整服務地區,尚無不當。
圖說:副分局長張添勝向媒體說明施姓員警被他調理由與原因。(記者許順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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