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王立任長年關注弱勢家庭,尤其關注特殊境遇家庭的處境,王立任16日表示,聽到第一線底層民眾心聲,許多單親弱勢家庭無法申請補助,主要困境是源自法規設計缺陷,因此,與長期關心社會弱勢的王翼升律師多次與台中市社會局協商,並提出修正「台中市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獲得社會局認可。該計畫修正後,未來將有更多單親父母能取得子女生活津貼及兒童托育津貼的申請資格,這是王立任送給台中市所有單親父母最棒的母親節禮物。
市議員王立任指出,夫妻離婚後,子女的監護權歸屬在法律上分為「單獨監護」及「共同監護」,若夫妻雙方對監護權歸屬有所爭執,通常法院會裁判採「共同監護」,並依子女的最佳利益選擇較適任的一方擔任「主要照顧者」,少數情況才會採取「單獨監護」,由夫妻之一方獨任子女的監護權。
然而實際上即使由夫妻之一方獨任子女監護權,未任監護權之一方仍有給付扶養費之義務,換言之,無論是單獨監護或共同監護的主要照顧者,都有可能面臨夫妻另一方不願或無力負擔扶養費,而必須單獨承擔養育責任並負擔扶養費用的問題。
依照「台中市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僅有「單獨監護」的單親父母一方,能申請特殊境遇家庭的扶助,導致社會上大部分的單親父母,因為屬於共同監護的主要照顧者,而失去申請子女生活津貼及兒童托育津貼的資格。
王立任認為,現行規定無法真正將資源分配給需要扶助到弱勢家庭,小孩是國家的希望,現行法條如不修正,將導致真正需要幫助的家庭無法獲得扶助,因此他與長期關心社會弱勢的王翼升律師,多次向社會局提出修正建議及可行性方案。
經過反覆討論,終於獲得台中市社會局認可,同意修訂「台中市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的第六點第三款及第五款,將「申請人應獨自取得子女監護權」的要件刪除,修正為「申請人提出具體事實證明獨自扶養子女者 」,以落實落扶助弱勢家庭之目的。
報社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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