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針對台中港特定區關聯三期市地重劃,台中市議員陳廷秀17日於台中市議會進行都建水委員會業務質詢表示,接獲民眾陳情,土地參加重劃,面積回饋比例是多少,道路新闢的部分回饋的22.5%是否有涵蓋公設的部分?
都發局長黃文彬答說,關於台中港通盤檢討,目前已經準備好草案,會盡快辦公聽會。
陳廷秀再問,土地面積合計超過各該重劃區總面積必須過半,又或者應取得重劃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才可辦理市地重劃。這個遊戲規則沒有訂定出來,市政府辦公聽會有什麼用呢?
黃文彬答覆表示,台中港關聯三期工業區市地重劃因為都是分散的開闢道路,導致於道路不完整,現在如果要重劃則是依照台中港通盤檢討,未來若要新闢道路或者加速公共建設台中市政府會使用代金的方式來處理。
陳廷秀說,公共設施用地負擔,列為土地所有權人共同負擔的公共設施用地項目計有道路,另土地所有權人第二個重劃負擔為費用負擔。所謂費用負擔,指辦理市地重劃所需支出的工程費用、重劃費用與貸款利息,由土地所有權人按受益比例共同負擔。
陳廷秀呼籲主管機關對於產業的輔導責無旁貸,希望能夠讓這些廠商能夠有所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