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近日因某政黨初選,許多參選人紛紛背著打藥機上街在公共區域噴灑藥水,臺中市議員李中肯定他們為民服務的精神,但對於此舉衍生的公權力與安全問題有所疑惑,2日在議會透過總質詢要求環保局予以重視並研議對策。
環保局長陳宏益答詢指出,針對民眾自發性執行防疫清消作為,尚無明確法令規範,環保局除已函文各局處加強宣導,及請各場所管理單位落實WHO消毒指引外,將持續向社區大樓管委會及各區環保志工推廣正確室內環境擦拭消毒觀念,即採行「5055消毒法」,以市售漂白水稀釋50倍,抹布浸泡5分鐘後,定期擦拭消毒手部常接觸的物體表面,並開窗保持通風,即可有效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另基於感染源大多於室內空間,且噴灑大量消毒藥劑易造成對環境負擔,針對戶外環境清消部分,環保局將視疫情狀況,鎖定特定區域(如大型快篩站、快打站或兒童常出入場所)手部易接觸的地方(如欄杆、扶手、座椅等)執行重點式專案清消工作。
李中說,近日友人向他反應,看到越來越多的參選人上街噴灑藥劑,不禁懷疑是否環保局公權力不彰,抑或任何人都可以上街在公共區域從事相同行為。
由於李中服役時是化學兵,對於環境清消等證照制度與法規有所涉獵,專業清潔公司與從業人員均需考有證照並向政府登記在案才能執行相關清消作業,但友人所描述的行為,與過往的法規設計顯然有相當落差。
李中指出,政府因應新冠肺炎,要求民眾要做好家庭與個人環境清潔消毒工作,但公共區域,顯然是政府公權力的負責區域,當任何人都能在公共區域進行清消工作,若遭特定有心人士,噴灑不明藥劑,或因藥水濃度過濃對環境造成影響,又或藥水根本不具清潔消毒作用,這些問題發生時,要找誰來負責?政府部門可以承擔無限責任嗎?
李中表示,新冠肺炎剛發生時,感染途徑不明,所以室內外都需要做清消,但WHO的最新防疫指引,似乎認為新冠肺炎的傳染途經,主要是在室內脫下口罩後感染,室外的部分不是清消重點,環保局應儘速予以確認並廣為週知。
李中要求環保局,針對公共區域是否需要清消、清消的權力歸屬,以及清消的頻率等議題,要儘速對民眾做完整且詳細的說明,以免民眾觀念混淆不清,造成公權力與防疫工作方面的影響。
環保局長陳宏益答詢表示,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布「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防疫公共環境消毒指引」,場所內部的公共環境消毒由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負責,消毒藥劑建議使用稀釋漂白水。因目前市售漂白水濃度多在6%以下,非屬管制環境用藥,一般民眾皆可至賣場購買後自行消毒,並無強制規範須委由病媒防治業執行消毒。
另依WHO今年3月31日公布最新消毒指引,針對室內空間,對於COVID-19不建議透過噴灑表面消毒,應以浸泡在消毒劑中的抹布擦拭,成效較佳;室外空間則不建議在街道或露天市場等區域,對COVID-19病毒大規模噴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