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今年3月、6月霪雨造成南投縣部分農作物受損,為照顧作物嚴重受損的農民,行政院農委員會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稱本辦法)第6條,於7月5日公告本次辦理現金救助項目為蘿蔔每公頃4萬1,000元、百香果每公頃10萬元;以及草屯鎮改良種芒果每公頃10萬元。
符合資格之農民請攜帶土地所有權狀或地籍謄本正本、身分證、私章、農會帳號等文件,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受理期間自7月6日至7月15日止,假日照常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縣府農業處表示,現金救助對象應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均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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